2008年2月27日上午,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与希腊文化部长米哈伊勒·利亚彼斯在北京签署了《中国国家文物局与希腊文化部关于防止盗窃、盗掘和非法进出境文物的谅解备忘录》。中希两个文物大国将根据联合国有关公约,在打击盗窃、盗掘和非法进出境文物行为方面展开有效合作。 根据该备忘录的条文,中国和希腊应互相通报在国际文物市场上出现的涉及双方的非法文物,并在有关调查过程中共享与鉴定、登记、追索或归还双方流失文物相关的信息,而且,双方应在促使重要文物或重要文化遗址的构件或残件返回其原属国(中国或希腊)方面加强协作,即使这些案例无法适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0年公约。
这一备忘录将在双方各自完成备忘录生效所需的国内法律程序并通过外交渠道相互通知后生效。
此前,中国已与意大利、阿富汗、菲律宾等国家签署相关合作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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