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冯法师大阿阇黎著《学密须知》
十、阿阇黎
阿阇黎。梵语也。义译轨范师。显密诸宗凡对于所提倡之法门。深达其教义。彻悟其宗旨。堪为后学导师。皆得为其宗之阿阇黎。顾此名特盛于密宗。
密宗阿阇黎。以导后学即身成佛为主旨。忏悔也。授戒也。灌顶也。层层启迪。无非扶植佛种之道。然欲学人实受法益。阿阇黎不可不具两种道行。
(甲)通宗 观行功力。能与上节三种法界一一相应。方称深达本宗。不能与真如法界相应。尚缺宗师之基。不能与莲花法界相应。未足为人作胎藏界灌顶。不能与金刚法界相应。未足为人作金刚界灌顶。但依教法行事者。亦可为夙根素具之人作增上缘。使既植之佛种复活耳。
(乙)通教 阿阇黎居于接引众生之位。对于后学。非善巧指示不为功。故密教妙义固须通达。即显教诸义亦须切实研究。盖使不精显教。无以衬出密教之特点。浅境或误作深境。而对来机种种非难。亦未能如理慑伏之也。
此外尚有诸种德相。为阿阇黎所应备者。详见大日经具缘品。及苏悉地经分别阿阇黎相品等。可供参考。
一乘大教。直显佛性。修持之人固不论缁素。而为导师者。亦无在家出家之分。默契深旨者。自能洞解。然三乘教法中。颇有困于[不了义]。疑在家人不合作密宗阿阇黎者。苏悉地经及大日疏。虽有释疑之文。而文理稍繁。浅学或未能猝晓。惟微妙大曼荼罗经。立言直捷。且再三提示。今撮其大意如下。
(一) 持金刚之阿阇黎。不论比丘优婆塞。皆当远离五罪。信行三密。以三摩地起智慧方便。教化有情。令生信解。
(二) 若有比丘或俗人。奉行密教为阿阇黎。能令一切有情生正等正觉种子者。四众对之皆应尊重恭敬供养。与对佛无异。
(三) 阿阇黎及诸行人。或独持菩萨戒。或兼持比丘戒。皆须远离身邪行过。独持菩萨戒者。虽不废夫妇之伦。而不溺于情欲。故亦得三摩地智。转利有情。
上文所谓优婆塞俗人。以及独持菩萨戒者。皆指在家之人。当举一条既足显明阿阇黎之不拘缁素。况至再至三也耶。
大曼荼罗经。对于阿阇黎之不得饮酒食肉。更有严重诰诫。下文即金刚手菩萨与佛问答之言。
金刚手白言。若阿阇黎受行世法。恒取快乐。恒食酒肉荤辛之味。彼阿阇黎云何度弟子入坛。云何度弟子免轮回之难。云何得真言悉地。
我今疑惑。其事云何。佛言。金刚手。无有阿阇黎受行世法恒取快乐。乐食酒肉荤辛之味者。
观此文。可知贪著世乐酒肉之徒。虽号称阿阇黎。引人入坛。自他均不能得真言悉地之益。并不能脱离轮回之苦。或问垂迹大士。间有从游戏三昧出。故意饮酒食肉者。此如何辨。答曰。真垂迹者。必吞针及食种种极秽物无不自如乃可。否则祗为凡习驱使耳。勿混视之。
十一、持诵
持诵为密宗要道。亟须说明。金刚法界之持诵法。精细微妙。初学遽难契机。暂置弗论。今惟就莲花法界言之。
凡曾如法忏悔持菩提心戒。得入坛受胎藏界灌顶。传得本尊印明者。应随力庄严道场。供养本尊圣像。日日依轨修习真言。按普通程序持诵满十万遍。能破初重妄执。得与本尊变化身相应。满二十万遍能破第二重妄执。得与本尊受用身相应。满三十万遍能破第三重妄执。得与本尊法性身相应。若灌顶之前。既深契真如法界者。能以少数当三十万遍。其或根器低下。或事相缺乏。或俗务牵缠。但能忆持不忘。且复依时念诵。则持满百万乃至三四百万遍。亦得破初重妄执。满千万遍或破二重或破三重。随人而异。然欲计程收效。除不忘菩提心外。应守下列诸戒。
(一)须力行十善。
(二)须力矫饮酒食肉茹辛诸习。
(三)念诵时须一心紧念真言。不得攀缘他事。
(四)真言须字字正确。不得以依稀仿佛之译音读之。
(五)念诵中间。若不获已而有涕唾咳嗽等事。则此遍不计数。
(六)念诵声音勿太缓。勿太急。勿太高。勿太低。勿太大。勿太小。中间不得与他人共语。
(七)持诵本尊真言。务须专一。未到破执境界。不应改持他尊。
(八)从阿阇黎处受得真言。不应滥授他人。
(九)不起憍慢之心。常存慈悲之念。
(十)求大悉地者。中途不应作摄伏魑魅魍魉等事。亦不为人禁诸恶难。
上文汇集苏悉地苏婆呼等经要旨。约为十条。俾便省察。如能遵守。成就非难。有所抵触。收效斯小。若多所违犯。自无成就可言。
十二、辨境
学人依法持诵。日有常功。自然渐感法验。惟境界正当与否。不可不细加分辨。
吾人为六尘所惑。耳目昏迷。人趣环境中。眼所见者限于当前最炽之境。稍涉疏远。便不能睹。无论其他诸趣也。此方人类。福德非厚。诸天善种。自难流露于心。而鬼神恶种。则随时具备。乘机显现。而人不及察焉。其屏俗虑。讲修行者。心稍宁静。鬼之影像遂得倏见干前。外道重视此事。以为大效在是。佛门之具正知见者。不惟不取。且恐鬼境频起。熏习渐浓。临终将牵入鬼趣。密宗以培植佛种为旨。诸天境界尚所当轻。鬼影若现。亟宜放弃。学人所当知者一也。
功行幼稚时。凡情犹盛。未易从现量中的见本尊。有等根机。或循夙习。能随意识开为法尘。宛若佛菩萨当前。此属独影境。亦有邪种出现。认识未清。由意匠展转幻作佛菩萨相。此属带质境。两种境界皆非真实。执着不舍。势入邪道。学人所当知者二也。
持诵过程中渐达于一心不乱之境。本尊种子或流现眼前。得见瑞相。其威仪若与本尊符契。且有种种光明。斯固正当法验。倘威仪不类。祗属夙善随缘偶露。非与本尊相应。学人所当知者三也。
上述境界。纵与本尊相应。祗见化身。若遽生欢喜。且起分别之见。则凡情复炽境界随失。其能泯去分别二执。庶得时与本尊相见焉。然仅安住于此。临终不过往生本尊化土。得少为足。非密宗本旨。学人所当知者四也。
得见本尊化身。斯破初重妄执矣。从此精进不懈。在破而冲妄执。开顶门眼。能见本尊受用身。功行到此。克证无生法忍。生前堪为人天导师。临终得生本尊报土。然不过菩萨境界。非密宗即身成佛主旨。学人所当知者五也。
百尺竿头更能进步。摧破三重妄执。则于莲花性海中提出本尊法性。遍布行者肉身一切支分。从一一毛孔流出光明。普及大千世界。当是时。内离能运之心。外泯所达之境。法法无相。惟一片佛性。妙用无边。而亦无一片之见。入此大舍三昧。行者肉身。即是本尊法身。当下便处本尊常寂光土。若更精研自心三十七尊妙性而一一证之。斯契密宗究竟之旨。
(我按:读此文方知释真圆阿阇黎所著《学 密 须 知》之肤浅,方知释真圆阿阇黎素有模仿他人之习惯,然而佛法是模仿不来的!阿阇黎更非模仿而得!至此唐密真假学者自有分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