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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工之人 发表于: 2008-6-10 21:44 来源: 翰龙雅集收藏网

自5月29日 栋宇云飞  发帖“  提个打击奸商的建议 ”,倡议论坛群策群力,一起曝光沉香网络销售的不法事件。
       此议一出,玩家额手称庆,奸商夜不能寐,才过10天鉴定小组尚未成立,各个规程也未及细谈,论坛倒已是一片腥风血雨,酸话连篇,我虽然没有细看每个帖子,明显感觉到有人旨在挑战此论坛的“公信力”,还隐隐有搅乱视听,转移大家注意力的动作。
       反观HL,对此似乎反应迟钝,未能从正面积极迎战,反被牵着鼻子走,此处民风淳朴可见一班。
       窃以为当务之急不是口水战,应该先开一帖常年置顶,“将大家所买假货拍照存档”;再开一贴将涉嫌欺诈,以次充好,名不副实的交易全程公布,待彼此自承理由,给商家申诉的机会,不能放过“奸商”,也不能纵容“刁民”。
      再组织专业买家,邀请无相关利益,为人中正之“大德”压场,着成立鉴定组,定期聚会,公布技术成果。

最新回复

木黄金 at 2008-6-10 22:50:43
天风 at 2008-6-10 22:55:02
龙行有宝 at 2008-6-11 00:43:40
西贡火柴 at 2008-6-11 00:54:05
血性汉子!
手机先顶!
洗心堂主 at 2008-6-11 00:57:12
看着简单其实麻烦。

建议参照美国12人陪审团机制,男女老少士农工商俱可加入。

但是关于真伪鉴定最好拿出点可靠的科学鉴证手法,不要凭经验,靠感性眼看手摸鼻子闻那套。

总则宁可错放一千,别错杀一个------------------。
424242 at 2008-6-11 01:19:02
顶LZ思路清楚
顶火版不畏艰难
顶洗版稳健神闲

困觉
画龙点睛 at 2008-6-11 08:35:54

QUOTE:

原帖由 百工之人 于 2008-6-10 21:44 发表
自5月29日 栋宇云飞  发帖“  提个打击奸商的建议 ”,倡议论坛群策群力,一起曝光沉香网络销售的不法事件。
       此议一出,玩家额手称庆,奸商夜不能寐,才过10天鉴定小组尚未成立,各个规程也未及细谈,论坛倒 ...
jokerwy at 2008-6-11 09:45:10
1790913800 at 2008-6-11 09:47:10
坚决支持,不能让少数人吧hl的淳朴给破坏了。。。
天使狼 at 2008-6-11 09:50:29
,“将大家所买假货拍照存档”;再开一贴将涉嫌欺诈,以次充好,名不副实的交易全程公布,待彼此自承理由,给商家申诉的机会,不能放过“奸商”,也不能纵容“刁民”。



邀请无相关利益,为人中正之“大德”压场

普洱茶 at 2008-6-11 10:22:49
善德堂 at 2008-6-11 11:06:25
guanshen at 2008-6-11 11:10:52

QUOTE:

原帖由 洗心堂主 于 2008-6-11 00:57 发表
看着简单其实麻烦。

建议参照美国12人陪审团机制,男女老少士农工商俱可加入。

但是关于真伪鉴定最好拿出点可靠的科学鉴证手法,不要凭经验,靠感性眼看手摸鼻子闻那套。

总则宁可错放一千,别错杀一个---- ...
堂主的建议我也一直在考虑,如果说真伪鉴定的科学标准,我国国内能够参考的只有中国药典了,而且偏重的是作为中药应用的沉香鉴定。

手头正好有一篇文章,大连药检所2007年针对市面上药店能买到的沉香做了一次专项调查和研究,结果输出为论文一篇,讨论了沉香的鉴定方法,市面伪品的特征,以及国产沉香和进口沉香性状的不同。我摘录了部分内容贴在下面,尽管很多内容我们版上的知识贴都已涉及,但这是发表在《中药材》这种主流杂志上的官方言论,而且时效性比较强,大家看看还是有益处的。事实上,标准化的工作肯定是落后于市场的。

2 浸出物含量测定

取样品粉碎,混匀,称取通过二号筛的粉末约3g,按文献〔中国药典〕用乙醇作溶剂,热浸法提取并计算含量,结果见表1

3 鉴别

在上述含有浸出物的蒸发皿上覆盖一玻璃表面皿,连同蒸发皿一起置于覆盖有石棉网的直火上缓缓加热至蒸发皿内物质升华完毕,取下表面皿放至室温,于黄色油状物上加盐酸1滴与香草醛少量,再滴加乙醇1滴,立即观察颜色现象,结果见表1

4 讨论

4.1 正品或质量好的沉香,一般质地较坚实、相对较沉重;而目前搜集到的沉香,多为劣品冒充,或为作假的伪品。冒充品、伪品因其所取木材部位不含或少含树脂,故而多轻,或木块的原植物来源不同。《中国药典》要求的“有黑褐色树脂与黄白色木部相间的斑纹”的特征很少见到,或根本不具备这样的特征。而这些样品,尽管其性状特征与正品有较大的差异,但其醇溶性浸出物的含量一般都能达到《中国药典》中10%的含量要求。从我们多年受检的样品来看,大多数正品沉香浸出物的含量并不是太高,大约在20%左右,少的在15%左右。而有的伪品因人为作假(疑为用一些油脂类浸泡过),浸出物的含量通常都在药典规定的指标10%以上,有的甚至可高达39%。尚有用不含树脂的白木香块或用其他木头块经用某种物质浸泡后使木块表面颜色发生变化后混充的伪品,含量很低,有的甚至为1.5%左右。多数商品主要是鉴别项不呈正反应而最终不合格。因而性状与鉴别合格才是重要的环节,否则含量高的也是不合格的。

4.2 绝大多数正品在燃烧时不冒浓黑烟,或稍有冒黑烟的现象,离火后易熄灭,微渗油或渗油明显;伪品多因各自所含的油脂或浸人油脂的种类不同而冒浓黑烟的程度有所不同,通常含油或含油少的供试品的火苗不易熄灭,不象含树脂那样的燃烧现象,燃烧时有的也可见渗油的现象。

4.3 在样品用乙醇浸出物经升华获得的升华物的鉴别反应上,国产正品沉香的颜色反应呈樱红色,放置后长久不变色;而伪品则因所含或浸人的油脂类的不同而呈现出多种不同颜色,通常有蓝紫色、褐紫色、褐棕色、褐绿色不等,通常很快发生改变使颜色加深。

4.4 样品9(越南进口)14(印度尼西亚进口)属进口沉香,根据其形状特征,按进口标准可判断为是比较好的沉香,醇溶性浸出物参照《中国药典》的要求为合格,所显的颜色均为紫红色或淡紫红色。进口标准要求应是“紫堇色和樱红色”,紫色与紫堇色如何区别?16号供试品的性状、浸出物含量均合格,可判断为是比较好的沉香,但鉴别反应呈紫红色,因不知其产地故又无法用何标准来判断。如为国产货,则算不合格。因而在下结论时需弄清其产地来源,否则会因不显樱红色而误判为不合格。
根据分析的30个样品来看,鉴别符合规定颜色(樱红色)的只有3个。而显较纯的紫红色或淡紫红色品,只要其性状、浸出物等符合规定要求,是否可判断为符合规定?因而,我们建议,对沉香的国产货判断要充分结合性状的特征,同时鉴别显樱红色或紫色与淡紫红色品,似可判断为合格。因当收集的油状物多时的显色深,更接近紫堇色。

4.5 综上可见,只要性状符合药典特征,质地相对沉重,燃烧不冒浓黑烟,鉴别颜色反应呈樱红色的可判断为合格;而质地坚实、重或轻泡,火烧时多冒浓黑烟,颜色反应不呈樱红色或紫色品可判断为不合格。另外,由于每个人对颜色如樱红色、紫堇色、紫色的认识会有不同的看法和偏差,如果没有标准色标做对照,也很难准确判断。且《中国药典》的鉴别升华方法很难收集到较多的油状物,以后的显色不够充分,且只能做一次颜色反应,观察有限。因而,建议修改为“在浸出物测定完后的蒸发皿上覆盖一玻璃表面皿,置于覆盖有石棉网的电炉上缓缓加热至蒸发皿内物质升华完毕,取下表面皿冷却后进行同法试验”较好。在此项鉴别中是否同时增加使用对照药材的平行试验进行显色比较还有待探讨。考察中混充沉香的样品经鉴定为好的檀香和降香的样品,此反应也呈樱红色,又与之相混淆,也会造成误判。因而,此项鉴别反应的专属性还有待提高。
栋宇云飞 at 2008-6-11 12:04:54
我的建议显得空些,百工兄、还有韩版的细化方案才是造福香友的好计策
forgetx at 2008-6-11 12:12:50

QUOTE:

原帖由 guanshen 于 2008-6-11 11:10 发表


堂主的建议我也一直在考虑,如果说真伪鉴定的科学标准,我国国内能够参考的只有中国药典了,而且偏重的是作为中药应用的沉香鉴定。

手头正好有一篇文章,大连药检所2007年针对市面上药店能买到的沉香做了一次 ...
ciwen  

此文大好,建议全文发出交流
肥佬黄 at 2008-6-11 12:18:34
支特打假 打倒騙子
空心人 at 2008-6-11 12:26:55

QUOTE:

原帖由 肥佬黄 于 2008-6-11 12:18 发表
支特打假 打倒騙子
坚决支持!

肥佬先生,以后袄帮你做翻译,广东话好少人知道嘎~~~
远贡刀子 at 2008-6-11 15:38:54

QUOTE:

原帖由 洗心堂主 于 2008-6-11 00:57 发表
看着简单其实麻烦。

建议参照美国12人陪审团机制,男女老少士农工商俱可加入。

但是关于真伪鉴定最好拿出点可靠的科学鉴证手法,不要凭经验,靠感性眼看手摸鼻子闻那套。

总则宁可错放一千,别错杀一个---- ...
可是目前还没有关于沉香的官方标准,科学鉴定的手段也没有统一。不凭经验,不靠感性眼看手摸鼻子闻那套怎么行?沉香本来就是感性之物,给人多是精神上的享受,对于理性的购买人不过就是木头和油脂而已,沉香是中药的一种,中药对于某部分理性的西方人来说不过是些烂树皮和野草而已,这就是以西方人的角度看待的中药,他们是无论如何也不相信中药的,他们只相信西药,因为西药是理性,而中药是感性。所以理性的西方人不理解中药,如果用西方人的理性角度来看待沉香,那沉香还有什么价值?
鉴定不是审判,男女老少士农工商俱可加入的方法不妥当,不同身份的人对收藏品有不同的理解,收藏品鉴定不是政治,收藏品鉴定之道永远都之是掌握在一小撮人手上。并不是大家可以评判的。鉴定的评委本身就要很严格,不是谁都可以的,评论的人就是要有资格才可以评论,光做到这点就很难,起码不是这个论坛的人可以做到的。

[ 本帖最后由 远贡刀子 于 2008-6-11 21:13 编辑 ]
远贡刀子 at 2008-6-11 15:41:28

QUOTE:

原帖由 guanshen 于 2008-6-11 11:10 发表


堂主的建议我也一直在考虑,如果说真伪鉴定的科学标准,我国国内能够参考的只有中国药典了,而且偏重的是作为中药应用的沉香鉴定。

手头正好有一篇文章,大连药检所2007年针对市面上药店能买到的沉香做了一次 ...
这篇文章也是属于试验阶段判定某类沉香的标准,沉香那么多种类,不分门别类,难以制定标准。
南蛮子 at 2008-6-11 17:03:05
我也期待沉香有个准确的标准 但这将是个浩瀚的工程

[ 本帖最后由 南蛮子 于 2008-6-11 17:18 编辑 ]